申請對象:設籍臺南市半年以上 ,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。 申請資格: 1. 台南各區公所核定之低、中低收入戶者。 2. 學期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且 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 。 3. 操行成績達八十分 申請文件: 1. 申請書 2. 中低、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 3. 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 4. 110下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 5. 在學證明 或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
受理單位: 自行郵寄
截止日期: 111.10.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