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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臺疆祖廟清寒獎學金(限台南設籍)

申請對象:設籍臺南市半年以上 ,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。
申請資格:
1. 台南各區公所核定之低、中低收入戶者。
2. 學期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且 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 。
3. 操行成績達八十分

申請文件:
1. 申請書
2. 中低、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
3. 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
4. 110下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
5. 在學證明 或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

受理單位: 自行郵寄

截止日期: 111.10.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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