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「社會實踐課程及畢業資格相關資訊」
社會實踐課程及畢業資格相關資訊,以下資訊皆可在「通識教育中心網站→公告欄→社會實踐」查詢:
一、 社會實踐畢業資格規定
1. 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,社會實踐制度(以下簡稱新制)以從新從優原則,適用所有學士班學生。
2. 規定:學士班學生須修習經社會實踐課程委員會認證之社會實踐課程,並到場域實踐6至10小時。
3. 當學期社會實踐課程清單查詢:https://deptcge.ccu.edu.tw/p/406-1025-66794,r2608.php?Lang=zh-tw
二、 自動符合新制畢業資格之學生
1. 係指:已完成服務時數,但未完成服務學習講座者。
2. 此類學生名單將於學期中統一由通識教育中心送交教學組,同學無須額外申請,也無須再修社會實踐課程。
3. 名單查詢:https://deptcge.ccu.edu.tw/p/406-1025-68699,r614.php?Lang=zh-tw
三、 大四(含)以上學生配套措施
1. 如欲自願適用服務學習畢業資格規定,須於114年3月15日前繳交切結書,逾期未繳交切結書並符合畢業資格者,屬於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畢業生(須待當學期修課成績全部到齊,始可領取畢業證書)。
2. 切結書須由申請人親送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,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者,可填切結書及委託書,委託他人代送辦理。
3. 切結書及委託書下載網址:https://deptcge.ccu.edu.tw/p/406-1025-67830,r614.php?Lang=zh-tw
四、 社會實踐通過名單查詢網址:https://deptcge.ccu.edu.tw/p/406-1025-66877,r614.php?Lang=zh-tw
如有疑問,請洽通識教育中心承辦人江小姐,電子信箱:admjyj@ccu.edu.tw <mailto:admjyj@ccu.edu.tw> ,校內分機:1730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