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國內交換學生甄選開始受理申請(務必於4月10日前送交系辦,逾時不候)
一、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國內交換學生實施要點、臺灣綜合大學系統交換生協議書、國立中正大學暨國立金門大學學術交流與合作協議辦理。
二、交換學校及錄取名額如下,以學士班學生為優先:
(一)成功大學:10名且單一系(所)至多2名為原則。
(二)中山大學:10名且單一系(所)至多2名為原則。
(三)中興大學:10名且單一系(所)至多2名為原則。
(四)金門大學:10名且單一系(所)至多2名為原則。
三、交換期間:114學年上學期或下學期或全學年。
四、申請資格:本校學生得自修業滿一年起,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赴他校修讀。交換生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,請詳閱本校國內交換學生實施要點。
五、應備文件:
(一)申請表1份。
(二)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。
(三)修課計畫書1份。
(四)家長同意書。 第1頁 共2頁
(五)其他足資證明申請者優異性之相關資料(如作品檔案或 參賽獲獎證明等)。
六、各學系受理學生申請截止日為114年3月21日(星期五)。
七、務必於114年4月10日(星期四)送至系辦辦理後續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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