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(111/9?30以前)
請洽生活事務組
獎助學金名稱: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「111 學年度第1 學期」
填報期限:即日起至 111 年9 月30日止 (因涉及總表製作,逾期恕無法補申請)
限大學部1-4年級持低收證明者申請(不含延修生且休學後復學者不得重複申請,其他規定請自行詳閱教育部學產基金相關規定)。
前一學期有在本校申請者,若本學期不申請,請改至下表填寫原因:https://studentlife.ccu.edu.tw/p/423-1001-382.php
(因為教育部的系統須回報不申請之原因,請配合填寫,謝謝)
本學期要申請的同學,請填寫以下欄位,並於 10月4日(二)至10月5日(三)期間,請至生活事務組簽名,不另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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