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1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】
▲申請資格:
(一) 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二)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,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。
(大四生可以先申請再於111年7月前補繳大學畢業證書)
(三) 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之一者:
1.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蘭語課程1 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者;
2.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1 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80 分者;
3. 取得CEFR 與各項英檢對照表B2 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。
(四) 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、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(務必遵守波蘭相關入出境及居留規定)。
(五)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。
▲申請類別:
- 波蘭語言文化課程 (無攻讀學位意願者)
- 波蘭語先修課程 (112學年度擬於波蘭攻讀碩士學位者)
▲應繳文件:
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,於各頁面底端中央位置加註頁碼,1 式5 份,每份以釘書針裝訂,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。
(一) 111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報名表 (如附檔)
(二) 個人簡歷(以波文或英文撰寫,至多限兩面A4 篇幅)。
(三) 讀書計畫(以波文或英文撰寫,含擇赴波蘭就讀之學習動機)。
(四) 最高學歷英文畢業證書、英文歷年成績單(110 學年度大學應屆畢業生請於111 年7 月前繳交畢業證書)。
(五) 碩士班(含)以上英文在學證明(申請選讀波蘭語言文化課程者加繳此份文件)。
(六) 符合資格之語言能力證明。
(七) 推薦信1 封(以波文或英文撰寫)。
(八)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明文件(無則免)。
有意申請者請於111年2月14日 (一) 16:00前繳交所有紙本資料至國際事務處 林心慈小姐
並傳送電子檔至 ccuoiaa@gmail.com (信件主旨請打: 111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)